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农村宅基地证丢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拟对位于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李庙村权利人为万胜功(身份证号34242**********796)农村宅基地证、证号(2011)008183公告作废,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,我单位将依法予以补证。
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9年3月11日